2017年1月12日 星期四

[系列文目錄] 基變社會工作:給所有社工師的批判與充權

 

這個系列文是獻給所有在第一線的社工師們的批判與充權。

在文章開始之前,不免俗的要加註警語:

「本文的困難之處,在於我們所教導的事物你都已經知道,目的是將我們帶離原先熟悉、不被質疑的設定,讓它成為另一種嶄新的環境 ...... 一旦你從新的角度觀察,一切就再也不會相同,這就像失去純真一樣。」── Michael Sandel,〈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〉

本文不會堅稱任何確定性的結論,只有作者本身思辨的小結,歡迎有興趣的人作補充或挑戰。思辨是危險的,文字符號本身的不穩定性、價值重估後的全然翻轉、站在意識形態對抗的最前線,這些都是思想上嚴苛的鍛鍊,精神狀態不佳、不願意作思辨操練的人請停止閱讀。

如果自我狀態評估過關,那就開始我們的思辨之旅吧 : )




壹、同理心的思辨:「幫助」如何成為可能?


對大多數的社工師來說,學生時期學習而深信的同理是支持他們前進的信仰,使得社工師在嚴苛的工作環境下仍有服務的動力。

然而,下面幾篇文章我將探討同理是什麼,比較同理與幫助、道德意識的差別,我的小結是:我們介入處理個案的理由最終還是基於集體意識的道德抉擇,傳統同理所聲稱的效果過於簡化、甚至扭曲符號學、道德哲學等領域的論戰,有重新定義之必要。


1.1 解構同理心:哥德爾、文本與互為主體

這篇是發想的起點,當我們要學習同理時必然會問:同理是什麼?要如何同理?同理是不是真的對幫助別人、建構理想社會有所助益?

本文會先闡述同理定義,再以後現代辯證方法闡述同理可能會遭遇到的問題,並提出信任和換位,作為其他可能可用來幫助別人的技巧,最後,希望可以重新定義後現代式的當代同理心,作為任何有引用到同理概念的知識基石。

1.2 為經驗私有性辯護 - 陳瑞麟

這篇文章揭示了一個重要的概念,一般坊間會話中所稱的同理心,其道德來源來自經驗的私有性,因此可以推論出一個看似荒謬卻很深刻的結論:

「正因為我們永遠無法同理別人,我們才不斷的去同理。」

這裡句前的同理是指傳統社工領域指的同理,而句末的同理是「藉由主體經驗(人)後驗不可駁斥的性質,而構造出以文本詮釋為導向」的後現代同理。

也就是說,他者的心靈狀態無從確認,只能用其產生的「文本」(可供解讀的任何訊息) 加以「詮釋」(帶有主觀的了解),任何道德裁量在經驗世界中有其極限,真相難以被建構,甚至是不存在的。因此,宣稱感受具有公有性(感受到對方的感受)的傳統同理傷害了身為一個人承受獨一無二脈絡所應獲得的尊嚴,而正是為了守護這份尊嚴,我們才要具有後現代式的同理心,這才是同理心的真諦。




貳、規訓權力:「矯正」非自願型案主正當嗎?


2.1 傅柯與社會工作的對話 - 王增勇

社會工作、諮商師、精神科醫師這類面向心理問題處理的行業,甚至教師、法官、軍人等等時常接觸規訓的職業,我認為都應該讀傅科,我們無法完全阻止規訓權力往我們身上聚集,但如果讀過傅科,能夠適時的抵抗,情況才有改善的可能。

2.2 《異鄉人》節錄:牧師的探訪

社工對於非自願型案主的處理非常像監獄牧師,而對這個現象的反動在卡謬的著名著作《異鄉人》中表露無疑,是一個十分值得閱讀反思的資料。




參、「現場」發生了什麼事?


3.1 論台灣社工教育對社會工作職業風險之忽視

最後,我們把理論的觀點重回社工教育現場、個案會談現場檢視。忙碌於情緒勞動、個督、團督、大小強迫指派雜事活動的社工們,是否真的能幫助別人呢?又或是他們其實也是需要幫助的對象?一方面對於案主有巨大權力、一方面又在體系下受到壓迫,該如何自處?這個部份社工領域文章探討較多,在此選一篇作為代表。






肆、結語


《基變社工》後記:以「幫助」作為思辨的起點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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